2019年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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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19〕95号)精神,结全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及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

二、工作安排

(一)广西网报时间:5月7日–6月28日。

(二)金城江区网报时间:5月7日–6月28日,网报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三)金城江区现场材料审批确认时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月20日(共1天)、第二阶段为6月3日(共1天)、第三阶段为6月17日(共1天)、第四阶段为7月1日(共1天)。

(四)金城江区现场材料审批地点: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河池市运管处斜对面)二楼综合窗口。

(五)金城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师范股,需要了解相关工作要求、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的可加入“金城江区资格认定通知”Q群:472730721,或致电2106609咨询。

三、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一)具有河池市金城江区户籍;

(二)持有河池市金城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可用临时居住证代替);

(三)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2019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

(二)提交材料现场审批确认。

六、提交材料现场审批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批确认,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审批确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本人页)或金城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6.《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双面打印),体检结论明确填有“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免冠同底彩色标准相片2张(小2吋,3.5×4.5cm,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用于办证(请在相片背面签写申办人的姓名)。

(三)现场确认特别说明。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认定系统提示学历证书或者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未能核验到,需要申请人“录入证书”,确认录入成功后,现场确认时需要出示自行录入的相关证书原件。

2.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从河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网上办事”平台的“个人办事”,按部门查询“河池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网页中下载并双面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见附件)。领取体检结果时,请认真查看贴相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方有效。

申请人持《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区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格的医院有:河池市人民医院,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同时,申请人自行购买档案袋装好《体检表》等材料,交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存档。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材料审批确认合格后,申请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证时间:7月15日。

(二)领证地点: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金城江区教育局服务窗口)。

八、其他

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时将通知转达至需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教师,特别是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师范股)联系,联系人:覃又马,韦素芝,联系电话:0778-2106609。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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